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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再清楚不过了:没有确凿的证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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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iyi1221 发表于 2008-07-22 21:47:33楼主

如果有证据,不容抵赖,早就判了。法律要将证据,说有内幕,就请拿出来,搞了两年,弄了一纸供述还被当庭翻供,其弟董德伟在借壳公告前就卖了!谈什么内幕交易,当事人否认,如果你指控,那末请你拿出证据来。如没有,甭废话,放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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